案情介绍:
申请人北票市环境保护局与被执行人某饲料厂行*处罚一案,被执行人超标排放污染物,申请人北票市环境保护局对被执行人某饲料厂做出行*处罚决定,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法定义务,故申请执行人北票市环境保护局向北票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局承办法官杨阳依法向被执行人某饲料厂送达了相关执行材料并对其进行了网络查控。因本案被执行人系北票市民营企业,执行法官秉承着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念,决定先不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某饲料厂交涉、劝导。为了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落实公平公正的文明执法理念,承办法官杨阳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某饲料厂实地调查。经了解,其饲料厂负责人对废气排放标准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法并不了解,承办法官杨阳耐心讲解并为其普及废气排放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履行义务、拒执等处罚后果,让其了解所带来的后果以及对企业的影响,责令其及时履行行*处罚并整改排放废气量。经过承办法官杨阳的不断劝导,被执行人某饲料厂负责人认识到企业生产过程中的错误,同意履行相关行*处罚,并承诺整改企业设备,严格控制污染排放。至此案件得以结案。
典型意义:
对于涉民营企业类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必须始终抓住保障企业正常开展经营活动这一根本点,活用执行措施,最大力度的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秉承善意、文明执法的理念,慎用强制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北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凝心聚力、明确任务、夯实责任,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切实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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