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原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1号)、《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朝人社[]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聘龙城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急需的专业工作人员。
报名时间: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
领取准考证时间:年12月17日至18日
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02
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03
应聘人员具备的条件
1、朝阳市户籍(户籍登记时间以年11月27日之前,含年11月27日迁入为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包含年9月1日)。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04
招聘名额
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详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05
招聘组织形式
龙城区人社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审查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资格审查,确定笔试、面试、体检人选名单及拟聘人选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申报计划方案,报龙城区人社局审核,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朝阳市人社局备案,经审批备案后的方案由龙城区人社局组织实施。
06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龙城区人社局负责在朝阳市人社局网站、朝阳市龙城区*府网站(辽宁.龙城在线)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朝阳市龙城区*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朝阳市龙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于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本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到龙城区人社局办公楼房间报名(朝阳市*河路五段1-6号),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注意事项。具有海外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其海外学历需在报名结束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3、资格审查。龙城区人社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经审查确定合格人员本人于年12月17日至18日到龙城区人社局办公楼房间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招聘考试
考试由笔试(闭卷)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①报考区交通系统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②报考区卫健系统临床岗位笔试内容为生理学、解剖学专业知识;
③报考区营商系统计算机软件工程专业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④报考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行*能力测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内容为行*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评委现场评分。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排列方法为:总成绩高者列前;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列前;面试成绩再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人选及体检时间、地点将在龙城区人民*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2、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审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考察人报名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果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龙城区人民*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分别组织填写《朝阳市龙城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备案表》,由龙城区编办负责办理编制准入,由龙城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录用。
被聘用人员自接到报到通知5日内到岗,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岗的视为弃权。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工作协议,未到协议所约定年限,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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