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年12月11日9时至12月17日24时
查询审查结果
年12月11日9时至12月18日12:00前
打印准考证时间
年12月29日9:00至年1月9日9:00
笔试时间
详见《笔试准考证》
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2月10日(含)至年12月10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在职期间取得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列入应届毕业生范围。应届毕业生须在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年9月1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住培证。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鞍山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各级事业单位的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对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由招录部门统一解释并负责。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是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年12月11日9时至12月17日24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年12月11日9时至12月18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可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年12月29日9:00至年1月9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由于笔试、面试时间安排紧凑,对来自中高风险街道(乡镇)考生笔试当日需完成14天隔离及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请考生谨慎报名。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医学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鞍山市人社局网站、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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