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朝阳市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规划(—),集聚和储备一批优秀人才,朝阳市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名,全部落事业编制。其中:市直事业单位50名;县(市)区直事业单位名(北票市、凌源市、建平县各30名,龙城区10名);派驻乡镇名(北票市50名、凌源市40名、喀左县30名,建平县20名,龙城区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治素质、思想品德好,大局意识强,服从组织安排。
(四)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
(五)全日制本科生年12月6日以后出生(不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12月6日以后出生(不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12月6日以后出生(不含)。
(六)报考市直事业单位需具有“双一流”高校中的一流大学或列入原“工程”、“工程”大学,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对应学位;报考县(市)区直事业单位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对应学位;报考派驻乡镇事业单位需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第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对应学位。
录取批次以应聘者高考时普通高等学校及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报考上述事业单位不受学校类别限制(市委*校除外)。
在国外就读人员报考上述事业编制,需具有教育部认证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年榜单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的学位(此类院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