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1号)等*策法规,经市*府批准,为了构建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至35周岁〔即年10月29日至年10月28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年10月28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报名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年10月28日(含)。
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经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参加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shenyang.gov.cn)、沈阳市考试院(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考试院网站(
1.报名时间:年10月28日9时至年10月30日17时。报名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年10月31日12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年11月1日12时。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年11月10日9时至年11月14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招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部分岗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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