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广东省证监局对万联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原因出在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尽职调查上。
广东证监局指出,经查,万联证券在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对融入方尽职调查存在较大缺陷,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诚信记录等信息并及时更新。”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万联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事实上,这并非是万联证券的股票质押业务首次引起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