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二三里资讯在朝阳市*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波勇表示,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关于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按照《朝阳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立即部署,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燃气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有关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
全市涉及燃气道路运输企业15家,其中:市直5家、北票市3家、凌源市3家、朝阳县1家,建平2家、喀左县1家,共有燃气运输车辆台。
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燃气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立了燃气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工作专班,确保燃气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有力推进。
制定方案,细化分工
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研究制定《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燃气道路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朝阳市交通运输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一是排查整治承运燃气的道路运输企业。集中排查企业经营资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实施情况和强制责任险投保情况等,对已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条件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能按要求整改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相关营运资质。二是排查整治承运燃气的道路运输车辆。排查车辆营运证件、警示标志及安全卡等项目,车辆技术档案制度执行情况,包括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式集装箱、液化气罐(瓶)及其附属安全设施设备技术状况等。三是排查整治承运燃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全面排查承运燃气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情况,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严查承运燃气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驾驶员未按照规定随车携带危险货物运单和安全卡等行为。四是排查整治违法违规运输燃气行为。严肃查处未取得相应资质擅自从事燃气道路运输、委托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承运燃气等行为,大力整治非法从事瓶装液化气道路运输等行为;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企业动态监控责任主体不落实等行为。
落实责任,开展排查
自行动以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上下,迅速部署,通过企业自查,开展督查检查的方式,掀起整治活动高潮。截止11月11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3台次,排查燃气道路运输企业63家次,燃气运输车辆数台次,从业人员人次,发现并消除燃气道路运输安全问题隐患17个,燃气道路运输大排查大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立足行业实际,提高*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开展燃气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燃气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华商报记者张海舟、编辑罗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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