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等新冠病*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无疫情防控所需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通告如下:
一、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单位(冷库经营单位、农贸市场、经营单位、餐饮单位、生产企业及食品小作坊等)必须及时填报《朝阳市进口冷链食品申报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要求;必须具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消*单位出具的《消*证明》。不能提供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消*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和使用,必须集中存放、下架、封存,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加工、经营销售各环节涉及单位和个人必须建立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如实记录并留存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消*证明》等详细信息,做到所有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按规定做好食品存放转运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用品用具的清洁和消*,强化风险排查。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储存和销售。
三、冷链食品的贮存、经营、加工、餐饮各环节涉及的生产经营者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必须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帐,填报《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信息填报表》,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负责装卸、搬用、运输进口冷链货物的工作人员;分装、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贮存、销售和餐饮服务过程中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工作人员每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每2周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确保第一时间排查发现疫情风险。
四、市民群众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查看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配带一次性手套,及时洗手,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等处;食用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好餐具和台面的清洁,食物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要自觉做好消*处理;积极向监管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五、物流运输单位运输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工作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管理的通告》执行,不得运输无7日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消*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六、各县(市)区*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本地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承运进口冷链食品车辆和人员的防控监管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冷链食品和从业人员及相关环境的防控监管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核酸检测和指导消*工作;商务部门依职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公安部门依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员和车辆处置工作。各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协查联动机制,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严肃查处。
朝阳市冷链食品投诉举报
北票市冷链食品报备
凌源市冷链食品报备,
朝阳县冷链食品报备
建平县冷链食品报备
喀左县冷链食品报备
双塔区冷链食品报备
龙城区冷链食品报备
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年12月4日
记者:张旭